福州第十八中學校服管理辦法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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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23-05-13 13:38 福州第十八中學校服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我校校服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品質,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體現(xiàn)規(guī)范性、科學性、公開性及專業(yè)性,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福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屬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的通知》(榕教辦【2020】16號)、《福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中小學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榕教直【2022】21號)等文件規(guī)定,以學校家委會為主體,學校相關責任部門參與,共同負責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進行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校集體決策 1、每年秋季開學前,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 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2、按照校服著裝規(guī)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shù)、件數(shù)、價格區(qū)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征集校服采購意向; 3、校服采購在初、高中起始年級進行采購。 二、組建選用組織 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與社會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jiān)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三、發(fā)布采購需求 每年5、6月初,由學校家長委員會在學校官網(wǎng)發(fā)布《福州第十八中學家長委員會關于征集新學年初、高一學生校服方案的公告》。在公告中就征集內容、征集時間、作品要求、作品呈現(xiàn)、廠家資質條件、報價、原材料執(zhí)行標準(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校方聯(lián)系方式、征訂方式等提出具體要求。 四、確定供貨企業(yè) 1、每年6、7月初,由在校的家長委員會代表、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其中家長代表、學生代表人數(shù)比例大于80%)組成校服第一輪評審委員會,對新學年初、高一年段學生校服進行第一輪評審。主要對參與評審的廠家資質、校服設計要求是否符合校服征集公告要求進行評審。凡在上級校服抽檢工作結果通報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yè)不予接洽。 2、第一輪評審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從參加評審的眾多廠家中選取得票數(shù)前三且過半數(shù)的廠家進入第二輪評審,并在學校官網(wǎng)公示評審結果,通知入選第二輪評審廠家精心準備。 3、每年8月初,待初、高一新生報到后,由初、高一家長代表、學生代表、教師代表、社會代表(其中家長代表、學生代表人數(shù)比例大于80%)組成校服第二輪評審委員會,對新學年初、高一年段學生校服進行第二輪評審。主要對參與評審的校服款式、材質、價格、廠家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評審。 4、第二輪評審廠家進行現(xiàn)場闡述,評審委員會成員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最終確認新學年初、高一新生校服款式各兩套(夏裝和春秋裝)。 五、公示采購結果 1、票選結束后,學校通過多種方式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yè)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六、簽訂采購合同 由學校出面與中選廠家進行合同簽訂,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校服的質量、價格、售后服務(三年)、質量抽檢、違約賠償、校服執(zhí)行標準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等要求,并將合同內容交由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審核,待審核完畢后后正式簽訂。在發(fā)放校服征訂單的同時,對學生進行校服征訂意愿的征集。 七、校服檢查驗收 1、校服實施雙送檢制度,即校服生產企業(yè)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在收到生產好的校服后隨機抽檢校服樣品與生產廠家一起送至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生產企業(yè)承擔。 2、學校應對校服進行認真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生產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fā)放給學生使用。 八、售后服務監(jiān)督 1、采購結束后,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yè)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 2、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并將調查結果作為后續(xù)采購的依據(jù)。 3、采購的校服如出現(xiàn)質量問題,學校應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yè)交涉,并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yè)辦理退賠事宜。 九、費用支付方式 1、學生校服費用按校服生產企業(yè)的相關方式,由家長個體作為購買方支付。(義務 教育階段的學生校服費用亦可以學校代辦的方式支付) 2、鼓勵校服生產企業(yè)減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等校服 費用。學校相關部門建立臺賬進行登記。 十、資料存檔備案 1、采購結束后,將采購各環(huán)節(jié)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照片等)存檔備查; 2、及時向當?shù)亟逃姓鞴懿块T備案采購合同,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jiān)督。 十一、廉潔自律管理 校服采購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應履行職責、拒絕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校服廠家在參與過程中應公平競爭,杜絕弄虛作假、參與行為失當。 十二、校服著裝管理 1、學生在校應穿著全套校服,穿著要規(guī)范,保持校服干凈整潔。 2、學生外出活動、集會必須按要求統(tǒng)一穿著校服。 3、愛惜校服,養(yǎng)成良好的穿著、保管、存放習慣。不得隨意將校服亂丟亂放,不得在校服上隨意涂畫,不得擅自改動校服。 4、冬季天氣寒冷時,允許在外加穿厚外套。 十三、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福州第十八中學 福州第十八中學家長委員會 2023.4 |